《易经》第六十三卦 既济 水火既济 坎上离下 00Q+x/P[
,{Q'C<;>
既济:亨,小利贞,初吉终乱。 7SENr je
sk;Ir>
~H
彖曰:既济,亨,小者亨也。利贞,刚柔正而位当也。 初吉,柔得中也。终止则乱,其道穷也。 4;p6-b
txQ5l?xg&
象曰:水在火上,既济;君子以思患而预防之。 ?b<)DA#G
X+S:9|g*
初九:曳其轮,濡其尾,无咎。 0bD!K"qR
象曰:曳其轮, 义无咎也。 8Hl%Rh
i6(tLXmnp
六二:妇丧其□①,勿逐,七日得。 0<qBzCA
象曰:七日得,以中道也。 yPYLrIH
LR!6-*}:
九三: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 KUG=pnN
象曰:三年克之,惫也。 /R6~'uD)]
pv`MYS;?;
六四:□②有衣□③,终日戒。 \& |